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