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