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