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 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 坐,年五十当安 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 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 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 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