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