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