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