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