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 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