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 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 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 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 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 、彊怒,告庆封。 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 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 庆封曰: 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 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 、彊,尽灭崔氏, 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 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