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