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 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 各厌其意, 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 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 夜半过门常 十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