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