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