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