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