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