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