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