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