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