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