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 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 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 者,筑长城及南越 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