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 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 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 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 宠美人淖姬, 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 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 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