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