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