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 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 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 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 ,察其本, 乃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