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 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