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