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 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 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 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 笃,此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 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 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 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