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