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