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