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 及,闻郎中雷被巧, 乃召与戏。被 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 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 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 ,而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 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 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 尉至,即 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 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 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