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 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 ,逮淮南太子,王 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 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踪迹 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卿,公 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 闻汉使来,即 如太子谋计 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 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 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 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