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