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