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