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 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