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