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 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