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