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