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