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