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 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