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