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