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 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