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